完善查处机制 江苏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

02.06.2020  17:01

  6月1日起,江苏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开展为期半年的船舶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在江苏内河水域(长江除外)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港口、码头经营单位、航运企业和船舶经营人等;外省籍拟进入江苏内河水域运输的超载超限船舶。江苏将在省际相邻水域、京杭运河沿线和通江口门等处建立18个“治超站”,对过往船舶实施现场检查。

  整治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强化源头管控责任,与辖区装卸作业单位签订《防治船舶超载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对违反相关装卸作业规定要求的港口、码头经营人和业主进行书面通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督促辖区航运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违法超载装运的航运企业和船舶进行书面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整治行动中,江苏将完善与浙、沪、皖、鲁等相邻省市联合治理超载船舶的查处机制,明确超载尺度,统一执法标准。(梅剑飞 朱 璇)

 


来源:新华网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