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朱炳祥等214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19.11.2017  09:15

  11月10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对朱炳祥等10名被告人一审宣判,至此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炳祥等214人特大电信诈骗案已全部一审宣判,其中首要分子朱炳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炳祥(男,46岁,安徽省马鞍山市人)于2010年底,在辽宁省鞍山市加入以“香港帝菲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名的传销组织,后该组织转移至河北省涿州市,并更名为“香港德群化妆品有限公司”。朱炳祥于2013年成为该组织的“最高负责人”(即总经理),负责管理该组织所有事务。该组织成员分为总经理、经理、主任、主管、业务员5个层级,主任层级分设江苏、安徽、四川、湖北4个片区,片区下辖若干“寝室”,内有主管及若干业务员。该组织先以传销模式“拉人头”收取会费,后转型为传销式诈骗组织,其成员冒充女性与被害人“谈恋爱”,以网络聊天方式骗取财物,共计骗取370余名被害人财物人民币270余万元。

  该案是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个特大电信诈骗案,该院多次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抽调骨干检察官组建专案组,于2016年8月19日至12月23日,对朱炳祥等214名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分4批提起公诉。此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已对该案的其他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