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业有专攻 才能让人服

10.06.2015  13:28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强化环境案件审判能力建设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确定的我国首个环境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里,一场庭审正在进行,坐在审判席上的既有院党组书记、院长傅成保,也有去年刚刚任命的环保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姜玲。

  法院“一把手”与环保专家共同审案、审判流程全部公开,在加强审判团队力量、彰显司法公正的同时,也扩大了审判环境案件的社会影响力。

  在环境日当天,重新回归刑事审判的院长傅成保又敲响了法槌,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污染环境罪的案件,这起案件同时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同步直播。

  2014年6月,杨某某提供宿迁市某科技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给吉某等人,并出具委托书,让吉某以公司名义对外洽谈业务,吉某等人以宿迁市某科技公司名义与南通某化工公司签订了400吨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同年7月29日,杨某某将南通某化工公司的120桶共计26.95吨苯甲醛废料送至东海某防水材料厂。另有119桶共计27.38吨苯甲醛废料在运往山东省日照市途中发生泄漏后,运往江苏省灌南某船业公司临时储存。吉某等人后再次以宿迁市某科技公司回收利用的名义,将南通某化工公司的125桶化工废料以12500元的价格卖给兴化市某防水材料厂。

  连云港市灌南县环保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违规处置的一批危险废物,终使这一案件浮出水面。

  杨某某所在企业是从事处置危废的资质单位,他却昧着良心在利益驱动下,与外部人员勾结,将本该处置的危废转而投放到一些防水材料制造企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杨某某自愿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本案未当庭宣判。

   环境案件需要专业化审判

  事实上,经历了区划调整、法院合并的新的海州区法院,从组建一开始,就把环保专业化审判作为维护港城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

  去年8月,海州区法院成立了连云港市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而据江苏省高院发布的信息来看,目前江苏省也仅有两家基层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同时,海州区法院还建立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被江苏省高院及连云港市中院确定为全市环境资源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之一,集中受理连云区、东海县、灌云县以及灌南县辖区内的环境类案件。

  截至目前,海州区法院共受理环境类案件7件,审结4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及行政案件各1件。

  专业化审判需要专业化队伍。为进一步充实环保审判力量,海州区法院从各条线抽调业务骨干充实进环境保护审判庭,共有审判员6人,既有从事审判业务多年的资深法官,也有刚刚从检察院选调来的青年干警,搭建起较为合理的审判队伍。有法官助理2人,均为硕士研究生,有着丰富的理论功底。有书记员5人,其中通过江苏省高院定岗考核的就有3人,有一人还具备了中级职称。

  “为了更加契合司法改革的理念,我院在环保庭配置了两个审判团队,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自的职能,推动环保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海州区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张海介绍。

   环境案件需要社会共同关注

  由于专业性问题及群众环境维权意识问题、证据收集问题,使得环境案件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收案少”的难题。

  “要积极普法,法院尤其要采用生动的以案说法形式,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傅成保介绍,为扩大环境案件审判的影响力,3月11日,海州区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在担任基层法院院长之前,傅成保任职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是连云港地区的刑事审判专家,曾获得第四届江苏“优秀法官”称号。“这次选择在环境日当天开庭审理污染环境罪的案件,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法院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让更多的人认识环保、参与环保。”傅成保说。

  环境保护不仅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也需要相关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履职。今年连云港市“两会”期间,刚刚被选为市人大代表的傅成保就提出要加快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等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形成资源环境保护合力。

  “许多环境案件都是从环保部门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傅成保说,如杨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其所任职的宿迁某科技公司是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这为其非法处置披上了合法外衣,违法行为更加隐蔽,一般难以察觉,而案件正是由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并报案的。

   环境案件需要专家参与

  环境案件事实认定的专业性很强,个别术语需要专业人士的解读,因此,选任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显得尤为必要。

  据了解,目前海州区已有3名环保专家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这其中既有化学工程系的博士,也有在环保战线上奋斗了20多年的环保专家,这些专家的加入,让法院的裁判更加具有说服力,也给合议庭在认定事实时提供了专家意见。

  作为3名专家型陪审员中的一员,姜玲已经参与了两起环境类案件的审理。据姜玲介绍,她以前一直在环保部门工作,从来没有接触过法院工作,担任人民陪审员后,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也在案件事实认定中提出自己的想法。

  “在案件合议时,我尽量将相关的专业术语讲清楚,让法官在裁判时能够清楚明了。有时我也会对案件发表意见。”姜玲说,她在参与审理一起非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案件时,在庭审中被告人提出公诉机关认定的重量不对。据了解,这批医疗废弃物在被查获时经历了一场大雨。废弃物经过雨淋后,重量可能发生变化。

  当被告与公诉人就此问题辩论时,姜玲当即询问被告,这批医疗废弃物储存时有没有加盖防雨设施,被告表示“没有”。在得到确切答复后,姜玲作为人民陪审员向法庭提出,既然没有防雨措施,这批医疗废弃物经过雨淋后,被污染的水可能对周边土壤及附近水源造成次生污染。

  正是这种专业敏锐的发现,使得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韩东良 王从帅 张继龙 韩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