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购房 父母代签合同有讲究

24.03.2016  11:09

  新华报业网讯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时,往往由自己出面,代替子女签订合同。但签合同时有讲究,必须明确父母是作为共有人一起购置房产,还是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签订合同。22日,苏州吴江区法院通报审结一起因“一字之差”引发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去年9月,陆某起诉某房产公司,称其母亲为自己单独购房时,因房产公司的失误,将其母亲也作为房屋所有人写进合同。陆某认为合同违背了买受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请求明确涉案房屋归自己单独所有,并要求房产公司协助办理相关证件。法院经审理查明,陆某母亲当时是作为买受人、而非监护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故认定合同合法有效,驳回了陆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年来,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单独购房的事例越来越多,但此事已超出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须由父母代替子女完成。这么一来,购房合同上就同时签有未成年子女及其法定代理人二人的姓名。法官提醒,父母在签署自身姓名时,必须明确表示自己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少个“”字就成了共同签字,所购房产将成为未成年子女与法定代理人共有财产。

  本报记者孟 旭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