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先告知换零件 商家赔偿新手机

26.01.2015  16:24

有时候好意没有合理表达,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我市一商家帮顾客修理手机屏幕时,发现感应器、电板等零件也有损坏,在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时就更换了这些零件,之后要求加收一定费用遭到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引发了一场消费纠纷。

 

一个多月前,钱女士的手机屏幕损坏了,送到东环一家手机店维修,店家称需换屏幕,收费600元。到约定时间取货时,钱女士才得知手机屏幕、感应器和电板都已被更换,且要加收一定费用。钱女士很疑惑,送修时店家检查后只说屏幕有损坏,并未提及其它部件需要更换,为何最后不经她同意就随意更换零部件?钱女士要求店家予以合理说法。店家则表示在修理时发现送修的手机本身内部零件确有损坏,所以为其更换。钱女士认为,店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要求赔偿。店家拒绝钱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

 

钱女士拨打12315投诉此事,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受理此投诉。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该维修店事先未向消费者说明就擅自更换零部件的做法不合理。经调解,最终维修店赔偿钱女士品牌手机一台,并支付500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