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139期领导干部(民族宗教)专题研究班在南京举办

07.07.2017  20:42

7月5日至7日,省委组织部、省民委(省宗教局)在江苏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省第139期领导干部(民族宗教)专题研究班。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民宗局长、省民委(省宗教局)正处级以上干部共241人参加了研究班学习。

省民委(省宗教局)主任(局长)李国华做开班动员并授课,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叶智勇处长在开班式上对研究班提出了要求。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吴仕民、北京大学教授张志刚专程来宁先后授课。无锡市民宗局吴涛局长等6名学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省政府副省长陈震宁在研究班结业式上作了讲话。       

王作安在题为《关于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讲课中,科学系统地讲授了新时期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和当前宗教工作形势任务,提出了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宗教团体要加强自身建设。

吴仕民讲授了我国作为多民族国家的国情,中国民族关系的本质和内容、状况和趋势,民族区域自治和国家统一的关系等,提出了做好民族工作应依法规范、调整、处理民族关系,依法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陈震宁副省长在结业式讲话中对研究班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研究班规格到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并对各级党政分管领导和民宗干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二是要坚定不移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是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化解突出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研究班授课间隙,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专程到同德大厦,实地考察我省省级宗教团体合署办公情况,并与各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