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服装达人”入场 商场被令赔礼道歉

22.01.2015  11:57

一市民逛商场时身穿写有“守法、做人、勤奋、捍卫之、践行之”的背心,被保安强行“”出商场。事后该市民投诉至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商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元。

 

1月13日上午11点左右,来自泰州姜堰区的一男子到我市城区某商场逛逛,他身穿了一件背心,上面写有“守法、做人、勤奋、捍卫之、践行之”字样。商场保安看到后,认为此举可能影响购物环境,走上前对他说:“你穿这样的背心,不准逛这个商场,除非你脱下背心。”该男子拒绝脱下背心。协商无果,保安就将该男子“”出商场。

 

事后,该男子写信投诉至我市消费者协会,认为该商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惩处,并且要求该商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元。信上只写有地址,没有留联系电话。

 

市消费者协会立即多方了解情况,最后确定商场并未对该市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费不支持,但认为该商场侵害消费者人身自由,最终市消协责令该商场对消费者赔礼道歉,鉴于没有这位消费者的联系电话,要求该商场写封回信,表达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