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举办服装行业健康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5.09.2015  21:54


  9月11日,常熟举办了以“服装行业健康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此次活动是“贯彻新消法,企业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一站,活动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主办,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苏州市民营企业协会、苏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协办,江苏省常熟市服装城管理委员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光彩》杂志社承办。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文彬,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等出席了相关活动。
  “贯彻新消法,企业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旨在向经营者加大新《消法》的宣传力度,使其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让经营者更加了解新《消法》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举办“服装行业健康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讲活动,目的是引导服装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在经营活动中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促进服装行业健康发展。
  杨红灿指出,企业利润要由消费者帮助实现,有责任感的企业才能越做越大,反之只能灰飞烟灭。消费者的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应享受的十项权利。他强调,优质服务是让消费者消费舒心的重要内涵,服务是企业销售的灵魂,也是企业的形象。没有良好的服务,就难以赢得消费者。所以企业要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不仅是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还要创新,要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舒心、放心的好产品,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