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大丰区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21.09.2017  19:58

 

近年来,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立足实际,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多举措扎实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由点到面,搭建网络。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争创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依托镇(区)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落实“一村一顾问”工作,推进村(居)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目前,该区已建立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镇(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今年已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784起,调解成功784起,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63件。

二是规范标识,明确职责。统一制作并安装标识牌、制度牌,明确岗位责任和考评制度,明确“四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承诺及监督方式等内容统一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工作职责和联系咨询。村(社区)工作站选聘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法律顾问,让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达到有场地、有人员、有标识、有制度上墙、有工作日志、有联络电话等“六有”要求。

三是加强培训,高效服务。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结合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确保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紧密衔接。镇、村(社区)两级平台加强与综治、信访、警务室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在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