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出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 专项法律援助措施

23.12.2016  09:34
      为引导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以法律途径维护权利化解矛盾,日前,苏州市司法局依托该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推出针对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专门法律援助政策。两类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向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严格实施案件质量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对虽不在法律援助范围或达不到经济困难标准,但连续3个月以上考核合格的社区服刑人员或履行帮教协议较好的刑满释放人员,将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由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非政府保障项目中增设援助专项提供资助。目前该举措已经在全市部署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