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5月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

30.04.2015  02:52

  中新网南京4月29日电(杨颜慈)4月29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全省各级法院将于5月1日于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将立案审查改为立案登记,江苏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张婷婷表示,立案登记制度的施行并非降低诉讼门槛,但行政案件“不立不裁”现象将得到杜绝,因而“民告官”案件或将大幅增长。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面提出将立案审查改为立案登记,原来是没有这样一个概念的。”对于二者的区别,张婷婷解释说,过去的立案审查制度导致立案程序比较严格,有些案件在当事人立诉状的过程中已经带有实体内容的审查,有些法官甚至将案件能否胜诉,作为立案的标准,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视为深度审查。如今施行的立案登记制度并非不带审查性质,关键在于审查的度如何把握,更多的将会是形式审查。

  张婷婷表示,立案登记制度并非降低诉讼门槛或不设门槛,而是将立案标准更加规范明确,使得过去符合立案条件却“不立不裁”的案件如今可以走入诉讼程序。“只要是三大诉讼法所规定属于法院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类型中,在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对于法院冲击最大的,将会是行政案件的增长。

  张婷婷说,“例如过去,有些地方法院设置‘土政策’,私自提高了行政诉讼的门槛。特别是有些敏感类的行政案件,涉及征地拆迁之类的,地方法院或许会额外设定门槛,案件有可能会‘摆一摆’。改革之后,现在的标准非常明确,只要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案条件,就不可以再设任何门槛,必须立案。法院压力较大的是行政案件会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对于民事案件影响不大。

  据统计,一季度江苏省法院新收一审案件为206526件,较去年增长了4.37%。但行政案件上升幅度非常大,达到了3308件,骤增74.38%。

  张婷婷认为,行政案件的暴增,一方面是因为从2013年开始,江苏省集中解决“不立不裁”案件,而此类案件主要集中于行政诉讼,即民告官的案件。另一方面,新的行政诉讼法在已有行政诉讼法基础上又扩充了受案范围,将有些原来不属于法院受理的,现在也进入法院,增大了行政案件总量。而行政案件的数量,在立案登记制度施行后,或将迎来新一轮暴增。

  同日,江苏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试行)》。试行的立案登记工作流程,明确了立案登记的责任部门和范围;要求全部接受诉状和出具收据;并要求材料一次性补正,不得通过多次发出通知书的方式拖延立案。(完)

  原标题:江苏法院5月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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