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南:“检察开放月”规范新媒体平台案件信息公开管理

14.06.2016  14:33

    为落实“检察开放月”活动举措,实现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化、规范化,近日,江苏灌南县检察院积极规范新媒体平台开放管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为规范微信“点对点”信息查询,该院规范微信公开责任制和查询回复登记制度。“灌南案管”微信号开通运行以来,受理律师和案件当事人一对一的网上阅卷预约、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及查询流程的相关咨询工作,由专人对口负责管理,严格微信查询前的身份信息审核和登记,防止案件程序信息外泄。律师及当事人的查询时间、查询内容、案管微信回复时间等情况由微信运营人制作台账详细记录,方便“灌南案管”微信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服务,既实现了“信息在路上,群众少跑腿”的主动化服务,也保障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规范。“灌南案管”开通运营以来,已受理案件程序信息查询150余人次,受到当地律师的好评。 

  为监督和管理各业务部门公开的案件信息,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对信息开展“双向管理”。对于已经公开的案件信息,开展实时巡查和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制发案件信息公开通报,对各业务部门案件信息的发布情况、发布数量、存在问题予以分析和通报。分类研判应公开而未公开或者不应公开而公开的案件信息,提醒承办人避免此类不规范的公开行为。同时,对于不公开的法律文书、案件信息,以及删除、撤回的案件信息,案管部门进行严格的统计备案,确保不公开、删除、撤回案件信息有据可查,保障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依法、主动公开无遗漏。目前,该院未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以及违法公开现象。 

  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群众较为关注的案件,该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不妨碍案件办理、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微刊中将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推送,及时回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