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领导要求5月底前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12.04.2016  18:48

近日,淮安市委副书记练月琴批示,要求5月底前8个县区全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2012年,淮安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明确“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双重管理,以县区司法局管理为主”,要求“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并分别于2012年11月和2013年10月两次召开会议,大力推进落实。但因各种因素影响,该市目前仅淮阴区、洪泽县、清河区基本理顺管理体制,其他县区还没完全到位。市委领导批示再次要求推进此项工作,将有利于补齐基层基础薄弱的短板,为淮安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