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月底前出台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细则

24.02.2016  12:26

  新华社南宁2月24日专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各市要于2月底之前出台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的实施细则和补贴机制,3月底之前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房源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月5日印发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唯一住房的农民工等新市民,可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记者了解到,广西各市将加快出台支持农民工新市民购房的实施细则,并在3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同时还要尽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公积金调剂平台,并将货币化安置的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到棚改计划里。

  同时,广西还将加大农民工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加强分配运营管理,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的服务,要通过购买、发放租赁补贴,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