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纪检派驻监督明确五方面重点内容

11.10.2016  16:41

  最高检出台《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意见》  

  纪检派驻监督明确五方面重点内容

  为积极适应纪检派驻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日前出台《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有利于推动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扛到肩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地落实;有利于强化执纪、严肃问责、传导压力,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利于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意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违纪违法问题查办等5个方面,明确了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

  《意见》对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接受派驻监督的工作方式进行了明确:一是定期报告工作情况;二是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三是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四是主动加强工作协调;五是协同建立“四种形态”动态台账;六是及时报备监督执纪情况;七是自觉加强办案工作衔接;八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意见》强调,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以从严从实的态度和举措抓好接受监督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