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民法典编纂物权把握基本定位,体现时代特点
24.08.2016 18:36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法典编纂物权编研讨会8月23日召开。最高检副检察长姜建初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充分认识物权编在民法典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准确把握物权编编纂的基本定位和目标任务,体现时代特点,具有开放性和前瞻性,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相协调。
姜建初指出,编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典是几代中国人的心愿,党中央高度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这一改革任务。最高检作为民法典编纂的参加单位之一,正在按计划进行各分编的编纂研究工作。物权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的经济制度,也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是民法典中最具中国特色,也最能体现时代精神的一部分。
姜建初要求,物权编编纂不同于单纯的法律修改,而是对涉及物权内容的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物权制度的整合修改,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编纂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对编纂过程中需要修改、增加或者删除的每一条规定,都要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考量,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关系的稳定。
姜建初强调,物权制度是整个民法典体系的重要基石,这个基石不稳固,会影响整体,影响全局。物权编编纂应当研究和适应网络时代、信息时代、“互联网+”、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要求,有勇于创新的勇气和智慧,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物权关系,积极予以回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要负责人,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及相关内设机构代表,特邀的民商法方面的专家学者,重庆、山东、湖北、广东和江苏五省市负责分编研究的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4.08.2016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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