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

03.12.2016  19:03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今天在辽宁省沈阳市对聂树斌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法负责人表示,经全面细致审查原审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和诉讼程序等,本案再审合议庭一致意见认为,原判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改判聂树斌无罪。对于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该案的再审为何耗时近半年,该负责人表示,首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其次,体现立审分离的改革探索;第三,体现了对第二巡回法庭改革探索的肯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表示,聂树斌案件得以纠正无疑是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又一重大事件。检察机关一直高度关注该案的办理,并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复核工作。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权利的司法救济,畅通救济渠道,依法保障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得到及时审查办理。

  庭审结束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据悉,该案宣判后,合议庭向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席公开宣判的检察人员送达了判决书,并就有关问题作了释明。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高校师生、公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120余人旁听了该案的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