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20.11.2015  09:48

   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召开 曹建明强调  

   全面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  

   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会议对荣获“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的144个检察院进行表彰  

   鲁炜讲话 张常韧主持 王少峰宣读命名通报  

   孙谦李如林许卫国张德利陈连福出席  

  

 

  11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程丁摄

  ◎电子检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乃至推动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

  ◎电子检务工程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革命,必须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立足检察工作全局,统筹把握好顶层设计和鼓励创新、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加快进度和安全保密等四大关系。

  ◎电子检务工程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边建边用、以用为主,建立完善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

  正义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王治国 王地)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今天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强调,电子检务工程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全国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近年来特别是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会议以来,最高检和地方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坚持把信息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统筹谋划、加大投入、科学实施,检察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2012年电子检务工程被纳入“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现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标志着检察信息化建设站在了更高起点上。

  曹建明指出,党中央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强国等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一方面,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带来纷繁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信息化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手段。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能否顺势而为,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事关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的时代潮流,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检力、要战斗力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曹建明指出,为深入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最高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建设电子检务工程的重大战略。电子检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大趋势,更加重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重大举措,是基于信息技术而创立的新型检察工作模式,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革命,对于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到2017年底以前,电子检务工程将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电子检务工程的推进程度和应用深度,决定了检察信息化的整体建设和应用水平。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乃至推动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抢占制高点,着力在建设和应用上下功夫,努力把电子检务工程建成“智慧检务工程”,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曹建明强调,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立足检察工作全局,准确把握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电子检务工程,要充分借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宝贵经验,统筹把握好四大关系。一是把握好顶层设计和鼓励创新的关系。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从一开始就要坚定不移地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四统一”原则,坚持全国“一盘棋”。在“四统一”前提下,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研发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辅助化、工具型、实用性、外挂式特色应用系统软件,为完善和深化电子检务工程提供新鲜经验。二是把握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考虑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也要着眼长远发展,包括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各项要求,具有适度的超前性,提升信息系统兼容性,为未来发展留足升级空间。三是要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既要坚持整体推进,按照最高检部署的时间表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优先把资金投向急需的项目。四是要把握好加快进度和安全保密的关系。各级检察机关要一手抓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一手抓安全保密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建立全面覆盖网络和应用系统的检察信息化安全保密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保密“一票否决制”,不断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