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务】苏州依托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智慧法务”建设

19.04.2016  16:09

自全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部署动员会召开之后,苏州市司法局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对深入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快实现工作流、信息流和管理流有机融合,真正打造智慧型、实战型、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

一是扩大部署应用范围。 拟于4月中下旬召开全系统一体化智能平台部署动员会议,交流总结前期试点经验,推广平台部署应用,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地平台应用机制。在试点工作中,全市范围已形成司法所周报404篇,科室综合研判258篇,要情报告30余篇,工作分配40余起,市局将精心审查,挑选先进和典型样本组织编写范本,全面指导平台应用,并积极督促改进平台实际应用不足之处。

二是完善数据对接共享。 继续推进前期同公、检、法系统、市人口库及信用库的数据对接交换,并新增向公安系统推送社区服刑、刑释帮教对象的信息,使该两类人员加入公安社区管控体系,同时实时接收公安对其进行走访管理的信息;主动与市国土资源局协调,推动开通公证数据与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互联端口,服务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数据交换对接,及时掌握低收入人群基本信息,精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强化功能实战应用。 依托全市三级综合指挥中心视频通讯、IP电话和短信、声纹抽查等功能,可实现远程协调指挥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等;积极搭建全市视频监控体系,构筑市、县级市(区)、司法所三级视频会议网络,并完善声纹抽查、越界分析、群发及预警短信、大屏监管和研判等功能,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业务提供多样化、实效性辅助。

四是做好实体场地建设。 协调县市(区)局在基层实体场所建设中,积极借鉴三联村司法行政服务站的做法,在有条件的场所配备律师远程视频对话装置、培训服务人员并引导群众通过12348各大平台解决法律需求,确保实体场地成为信息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