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发布

25.01.2017  22:10

2017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新变化!前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与往年不同,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艺术类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批次合并,艺术类考生录取批次由三大批合并为两大批。

 

江苏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与往年不同,2017年艺术类考生录取批次设置为艺术提前本科批次和艺术高职(专科)批次两大批次,其中,艺术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往年的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合并进本科批次。

 

录取批次变化了,相应的,平行志愿院校数目也有所变化。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我省2017年对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