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一批药品执行最高零售价

12.11.2014  14:38

 省物价局近日公布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37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并规定从11月11日起执行。昨天,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医院及城区部分药店,了解这37种药品在我市的售价情况。

 

此次公布最高零售价的新一批药品包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注射剂、枫蓼肠胃康颗粒、康复新液、蒲地蓝消炎口服液、清咽滴丸、螺旋藻片等。在城区人民北路一家药店,记者看到,10毫升×10支规格的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一盒售价48.5元,低于省物价局规定的57.3元的最高零售价。该店在售的枫蓼肠胃康颗粒为8克×6袋规格,售价12.5元,我省规定8克×12袋规格的枫蓼肠胃康颗粒最高零售价为35.7元,算下来,该店这种药品的售价低于最高零售价。在人民路其他一些药店,螺旋藻片等药品的售价低于最高零售价。

 

另外,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即所售药品均低于最高零售价。

 

市民可登录江苏省物价局网站了解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情况,一旦发现违反最高零售价规定的价格行为,可向物价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