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法律义务 谨慎民间担保

30.01.2015  11:33

日前,为他人作担保,却无法支付欠款的王某被依法司法拘留。

 

王某系我市某企业职工,2014年12月,王某的舅舅杨某向刘女士借款5万元,因缺乏实物作抵押,便请王某作担保,王某碍于情面,直接在借条上签了字。王某签字后不久便接到法院传票。因杨某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法院要求王某代为偿还刘女士债务,王某因无法支付欠款被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决司法拘留。

 

生活中,与本案类似的不懂法、碍于情面或贪图小利,帮亲友担保被连带要求还款,最终因无力偿还被司法拘留的案例很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民朋友在为他人作担保时,一定要谨慎,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