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个税完税证明不再统一寄送

23.12.2014  16:24

  市民可通过四种途径获得凭证,如仍需定期寄送完税证明,需在明年1月31日前申请  

  记者从南京地税局获悉,为了响应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减少行政开支的号召,从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地税局创新以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方式,不再集中印制、统一邮寄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保留办税服务厅提供纸质版完税证明服务的同时,开辟网络及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查询、网上打印等多种服务渠道。

  今后4种途径可获得完税证明

  在不再统一寄送完税证明后,市民今后要获得完税证明,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

  1

  纳税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2

  纳税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终端打印完税证明,目前,南京市的自助办税终端主要放置在各地的办税服务厅内。

  3

  纳税人在预先办理网上查询登记的前提下,自行到地税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打印本人完税凭证。

  4

  纳税人可以向地税部门提出按年开具完税证明的申请,地税部门会在每年3-4月份为其开具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如果仍需定期寄送完税证明2015年1月31日前申请

  对此,记者从南京地税局了解到,如果纳税人仍然需要地税局定期为其开具和寄送完税证明,可以在2015年1月31日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南京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提出继续定期开具和邮寄完税证明的申请;对于已经在南京地税局办理过自然人纳税查询登记手续的纳税人,可以凭预先设定的密码直接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nj.jsds.gov.cn/,修改本人的有关需求。

  具体来说,有需要的市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向地税部门提出按年开具完税证明的申请。

  一种途径是,纳税人直接到地税部门提出继续按年开具完税证明的申请。纳税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窗口提出继续按年开具完税证明的申请——填写相应的表格即可完成申请。

  另一种途径是,纳税人在网上向地税部门提出按年开具完税证明的申请。在预先已经办理过网上查询登记的前提下,纳税人可以自行到地税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提出按年开具完税证明的申请,具体操作方式为:1、打开南京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nj.jsds.gov.cn/,点击网上办税厅——点击进入后,选择“纳税申报”;2、输入本人的“证件号码”、“查询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3、在“相关登记信息”话语中点击“点击这里”,出现基本信息窗口;4、补充完整本人的基本信息,同时在“年度完税证明寄送地”栏次中选择合适的内容,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