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评议羁押让嫌疑人赶上回家过年

04.01.2018  11:00

  “我有罪,因为马虎,害了别人家庭。现在只希望得到对方家属原谅,能够回家过新年。”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铁窗那头后悔不已。前阵子,检察官告诉他,他的案件将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评议,韩某瞬间又看到了希望。

  2017年12月2日早晨,韩某驾驶15吨大型货车从苏州卸货回来,在路过一个厂区时,道路有点拥挤,于是韩某点了点刹车,一件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衣服顺势滑落。他赶紧去捡,不想下腰动作牵着另一只手,直接将方向盘往右打去。车辆一个顿挫,一名中年妇女被卷入车轮,倒在了血泊里,当救护车赶到时,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12月8日,案件被移送到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经审查,该案事实证据清楚,除了保险赔偿外,韩某还对被害人家庭承诺私下额外赔偿10万元,但考虑到该案刑事和解协议存在瑕疵,被害人家庭成员众多,协议只有丈夫一人签字,没有父母委托证明,谅解一致性无法得到确认,而且该案的赔偿金也尚未完全执行到位。为此,该院依法对韩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逮捕决定一作出,韩某的父亲急了,在他的观念里,儿子犯的是过失型犯罪,只要赔钱,可以不用坐牢,眼看新年快到了,“怎么我的儿子还在牢里?

  检察官仔细地向韩某父亲解释了批捕理由,同时也承诺会继续对逮捕后新情况进行核实调查。于是,该院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害人家庭谅解情况进行走访,被害人丈夫、父亲、弟弟等近亲属均表示愿意谅解韩某。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家属正式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10万元额外赔偿金到账。

  2017年12月22日,该院对韩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公开审查评议,承办民警、承办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代表、被害人多名近亲属和3名人民评议员对案件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评议。评议团一致建议对韩某变更强制措施。经综合评估,12月25日,昆山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随后,韩某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据悉,这是昆山市检察院首次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