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水资源管理实现跨越式提升

22.10.2014  12:40
     2013年,全市用水总量4.8亿立方米,远低于江苏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和昆山市政府划定的控制红线;

  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06年的8.3%上升到2013年的64.2%,年均提高8个百分点;

  制定出台《昆山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长江第二饮用水水源地、傀儡湖饮用水水源地、全市黑臭河道整治等一大批民生水利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部分用水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2011年以来,昆山市水利局通过定目标、强能力、建体系、立制度、重考核、促发展,有力推动了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跨越式提升。全市用水总量始终控制在5亿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民生优先  部门联动

  “昆山市水利局紧紧围绕‘水润产兴、水清民富、水美人和’的美好愿景,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加快构建与昆山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机制,确保‘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昆山市水利局局长景惠中说。

  为此,水利局科学构建,双措并举,健全水资源管理组织网络,构建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落实了人员、资金两大保障。昆山市专门成立水资源管理中心,承担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具体工作。全市各区、镇水利站均组建了专职水资源管理队伍,负责本区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市、镇两级财政全力支持水资源管理工作,2011—2013年,累计投入水资源保障资金1.5亿元、水生态保护资金70亿元、河道保洁资金1.02亿元、节水示范项目资金3550万元、水资源宣传教育专项资金200万元,有力地支撑了全市水资源保护长效化、管理规范化、装备现代化建设。

  精心规划  攻坚克难

  昆山市水利局以规划为引领,编制了《昆山市水利现代化规划》《昆山市防洪与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昆山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构建了水资源管理四大体系。同时,市委、市政府按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总体要求,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突出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个方面重点工作,确保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健全水资源规划体系,严格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加强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确保控制在7亿立方米以内,其中深层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60万立方米以内,全市地下水埋深全部控制在25米以内。

  突出用水效率控制。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做好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加强对用水户的服务与监管,进一步推动节水技术改造。到2015年,确保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节水效果好、民生影响大的节水示范项目。

  突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大河湖水域、岸线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强化河湖水质提升。到2015年,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水资源全面监测体系,完成全市重要河湖健康评估。

   开拓创新  制度保障

  水利局结合自身实际,“量身订制”了一整套完备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水资源管理工作百分考核制度,督促和指导区镇水利站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建立了水资源管理工作体系,并通过了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创建了省档案管理三星级单位,统一了水资源管理工作台账,实现了自备水源取水户“一户一档”管理,地下水应急供水及监测井“一井一档”管理,入河排污口巡查登记和动态管理,水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建立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水利局在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中,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率达到100%,新增用水户计量安装率达到100%,省国控重点排污企业排放达标率100%。新增取水项目审批,优先考虑用水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在地下水水位稳定且采补平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完善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同时,慎重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三是建立水资源计划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年度用水计划,自备水与自来水统一纳入计划管理,自备水源取水户与自来水重点用水户计划用水率达到100%。注重计划用水的监督检查、服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昆山分中心可监测水量占全市用水总量的97%。积极宣导工业用水结构调整,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空间。同时,重点扶持高效用水示范户。

  四是建立水资源规费征收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两费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取水计量设施管理中引入第三方强制检定,委托国家质监部门每两年开展一轮周期性强制检定,有效减少了收费过程中的水量争议。

  五是建立水资源宣传教育制度。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月”等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水资源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实现水资源宣传教育常态化,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刊登于《中国水利报》作者:马晓媛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