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去年生态补偿1.44亿元 保护区域增至16个

19.02.2016  12:10

  从昆山市环保局获悉,近日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通报了2014年度全省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考核情况,在参加考核的90个省辖市及县(市、区)中,昆山市排名第七,得分为100.96。目前,该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增至16个,面积达189.89平方公里,占昆山全市国土面积的20.4%。

  近年来,昆山市不断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全市单元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保留村庄布局,有序推进保留村庄规划建设和古村落保护,特色、重点自然村达220个。同时,还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新标准,出台了《昆山市生态补偿实施办法》,2015年生态补偿资金达1.44亿元;通过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绿色昆山”建设等多项举措,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水生态文明城市“蓝线”和生态廊道“绿线”;扎实落实保护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科研助力强度,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红线保护宣传,积极推进天福湿地科研监测工程。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从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生态红线区域专项专题执法检查力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不断优化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昆山市环保局生态规划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朱新国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