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三方面打造“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城市”

12.07.2016  12:09

      自2013年6月被民政部列为第一批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城市以来,昆山市全面完善困境儿童保护救助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实施扩面分类,拓展救助内容。建立困境儿童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健全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救助服务网络,将生存困难、监护缺失、成长障碍等生活或发展遇到困难的未成年人分为10大类26项,全都纳入救助范围,并实现儿童保险全覆盖。

      二是突出基本需求,提高救助水平。将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和社会散居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80元、1460元,重残儿童按低保标准的100%发放生活津贴,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康复补助标准提高到4.8万元/年,重症疾病儿童救助额度不设上限。

      三是动员社会关爱,放大救助效应。通过公益创投活动平台,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为困境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专业服务。3年来,市慈善总会每年将接收捐赠款的30%定向用于困境儿童,累计投入2600万元,受惠儿童18258人次。昆山市公益创投活动累计投入334.7万元,帮助15个社会组织承担26个妇女儿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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