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第一时间带头向前 京口检察深耕办案“责任田”

10.03.2018  08:27

  “今天的董某危险驾驶案由我来汇报。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如何把握?比如在临检过程中被发现但是未发生事故且积极配合调查的,该如何处理?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检委会正在讨论由该院检察长张东生承办并提请的议题:对董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是否作不起诉处理。

  危险驾驶罪的目的是为了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从源头上堵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是本案中,董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超出构罪标准18mg;董某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其危险驾驶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如果简单的一刀切,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经过该院检委会讨论并报市检察院同意,对董某作不起诉决定。这是全市首个对危险驾驶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也是京口区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中的一个缩影。

  为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促进入额院领导从行政领导向一线检察官转变,去年初,该院党组决定:入额院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带头直接办案!一年时间里,该院院领导办案数达172件,其中检察长办案15件,均位居全市前列。

  除了带头办案,跨部门办理公诉案件也是硬性要求。结合班子成员曾是业务部门骨干的优势,公诉案件成为入额院领导分案“大转盘”上的必选项。在院领导办理的172件中,公诉案件达119件,占比达69%。

  审查案件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撰写审查报告、起诉书并出庭支持公诉,每个环节、每份文书,入额院领导都身体力行,丝毫不敢怠慢和马虎。分管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贾永平,分管监察工作的检委会专职委员靳明,都陆续办理了公诉案件,办案的类别也涵盖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放火、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等多个罪名。

  从“纸上看案”到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动全院上下,形成了积极办案、勇于担当的氛围,真正让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办案这一“责任田”里落地生根。

  “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对我们青年干警来说是一种言传身教。”公诉科小宋说,“比如在董某危险驾驶案中,对诉与不诉的把握尤为严格,院领导对事实关和法律关严格把控的同时,还遵循了时代政策和法律导向,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不足,办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本报通讯员 王悦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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