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运管处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落实工作

28.02.2015  16: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各级安全管理及春运工作要求,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徐州市运管处严格要求客运企业进一步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客运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力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是积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相关客运企业选派责任心强、技能优良的驾驶员执行长途客运任务,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包车客运企业可通过安全告知、安全喊话等形式针对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向广大旅客进行宣传解释,取得旅客的支持和谅解。

三是强化对长途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客运企业充分利用车载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的部署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确保监控平台有效对接,视频监控正常使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监控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规范监控流程,强化应急处置。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运管机构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定期对相关客运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作为企业班线招投标和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各运管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检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凡公安交管部门通报未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的客车,一经查实,均做停班处理。(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