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长江靖江段将全面禁捕

01.03.2019  15:21

3月1日起,长江靖江段将进入禁渔期。禁渔期间,长江靖江段将要求江中无渔船、抛网,岸边无插网。期间,使用禁用工具和禁用方式捕捞长江水产品,将会被移送至司法部门。

长江是中国人的母亲河,也是全球重要的生物资源库。2019年1月,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规定,在2019年底以前,长江靖江段中华绒螯蟹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将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以前,我市长江干流暂定实行10年禁捕。

我市江段今年的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包括长江防洪大堤向江侧水域,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连线为界)向江一侧水域。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部门批准。

市渔政监督大队副大队长沈林宏介绍,为实现长江靖江段禁渔期间江中无渔船、岸边无插网的禁渔目标,市渔政监督大队从2月20日就开始进行“清江行动”,加大对沿江渔民的禁渔宣传力度,清理江边插网。3月开始,渔政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与频次,与海事、公安等部门合作,开展长江禁渔期执法行动。对禁渔期内的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渔业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开展检查,严厉打击禁渔期、禁渔区内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等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据了解,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将被移送公安机构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若发现有人非法捕鱼,可拨打电话举报。

长江禁捕了,赖以生存的渔民将何去何从?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对渔民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国家和省级的政策,制定渔民补贴和转产培训方案,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相关任务,力争明年实现长江靖江段常年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