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南京交警专项整治违鸣

06.04.2016  13:13
  3月28日,南京交管局发布《关于扩大南京市禁鸣区域的通告》。通告写明:“为加强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管理,自2016年4月1日起,将我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范围扩大至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在此区域和设置禁鸣标志的路段,违法规定鸣喇叭的,将按《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以50元罚款。” 违法鸣笛惹市民反感 违法鸣笛专项整治的大背景是加强城市交通噪音污染的管理,同时,市民对鸣笛很反感,近期投诉较多。此外,违法鸣笛容易引发事故。尤其是新手司机,遇到后车鸣笛,容易惊慌,从而手忙脚乱,易引发车祸。 但是,在禁鸣区域内按喇叭,并不会都是予以罚款。整治期间,交警将在人车流量大的路口采取定点执勤,严查违鸣,同时采取巡逻纠违的方式,尤其在学校、医院与居民区周围加强巡逻,及时查处乱鸣喇叭的车辆。此外,南京交管局设立举报电话和微博、微信,市民可以通过96122和南京交警官方微博、微信,举报身边机动车违鸣较严重的路段和区域,交管部门将根据市民举报线索,组织警力实施查处。 整治重点 1、在禁鸣区域内机动车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笛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2、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 处罚标准 1、对机动车偶尔短促的违鸣,主要以警示警告的方式加强教育管理; 2、对于长时间违法鸣笛或连续以鸣笛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除警示教育外,还将处以50元罚款; 3、对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的,将先行扣车,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处以警告或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