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江苏扶贫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

26.10.2014  07:55

  主持人: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首个“扶贫日”,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明确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精心安排好“扶贫日”活动。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记者朋友们介绍我省扶贫开发成效和扶贫日江苏活动部署安排,解读村企挂钩推进社会扶贫的指导意见。     应邀请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办主任杨根平先生,省扶贫办副主任朱子华先生、省民政厅副厅长章大李先生、省水利厅巡视员张小马先生、省农委副巡视员唐明珍先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处长韩立春先生。受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肖泉先生委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     首先,一是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办主任杨根平先生发布新闻,请省扶贫办朱子华先生解读有关意见;第二个内容请各位记者提问,现在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办主任杨根平先生发布新闻。     杨根平:首先感谢江苏媒体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我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8月份,国务院决定将每年10月17日,也就是世界的“减贫日”作为全国的“扶贫日”,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     设立全国首个“扶贫日”,其目的是引导全社会都来关注贫困现象、关爱贫困人口,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扶贫济困、友善互助。     “扶贫日”江苏活动主要有四项:     (一)组织看望慰问活动。为切实提高“扶贫日”活动成效,我省将组织开展四个层面的看望慰问活动。一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10月17日之前,到我省六个重点片区走访看望低收入农户和贫困老人;二是“五方挂钩”帮扶单位分别到挂钩帮扶点看望低收入农户,开展帮扶活动;三是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联、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相关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和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义务诊疗、看望五保户等各类专项活动;四是各市、县组织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深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中开展帮扶活动。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印发扶贫日活动标识,张贴公益广告海报,向大众传播“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理念。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扶贫成果和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利用主流媒体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同步开展相关系列报道活动,扩大“扶贫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在“10.17”扶贫日当天,《新华日报》刊发评论员文章,专题报道我省扶贫开发成果和“五方挂钩”帮扶情况。     (三)组织扶贫捐赠。按照政府指导、自愿捐赠的原则,向社会发起公募活动。公募资金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使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全部用到经济薄弱地区、用到帮扶低收入群体的项目上。     (四)召开全省社会扶贫工作推进会议。10月17日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宣布启动第一个“扶贫日”系列活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委、省政府将接着召开全省社会扶贫工作推进会议,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进一步推进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政策措施。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加大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各个方面都来关注贫困现象,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真正做到守望相助,扶贫济困。我省来还要召开扶贫会议,主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扶贫募捐活动。总体而言,全国及江苏扶贫日的活动安排,主要是加强宣传和倡导,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低收入人口,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扶贫济困,友善互助,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下面我把江苏省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始终将其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来谋划推进。经过2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改善贫困群众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我省扶贫开发历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从1992年开始,连续组织实施了多轮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有效加快了贫困地区发展步伐,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二是2008年,按照世界银行当时提出的人均生活费1天1美元的减贫标准,我省将扶贫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2500元,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到2011年底5年任务4年完成,468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率先基本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三是从2012年起,实施新一轮脱贫奔小康工程,将扶贫标准提高到4000元,明确用4年时间,使全省147万户、411万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提高到4000元,1533个经济薄弱村实现新“八有”和集体年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目标。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到2013年底,已有191万人、460个村实现脱贫目标,今年将再脱贫100万人、537个村,剩下的120万低收入人口,约有90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其余30万人将在2015年进行扫尾,并巩固脱贫成果。总体看,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任务有望如期完成。     多年以来,我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注重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探索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符合江苏省情实际的扶贫开发道路。      一、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对贫困户准确识别、建档立卡,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工作。我省较早启动实施建档立卡工作,2008年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时,按照程序规范、数据可靠、群众认可的原则,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通过村民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复核、入户登记等程序,对低于2500元扶贫标准的农村扶贫对象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省市县乡有数据库。2012年实施新一轮脱贫奔小康工程时,进一步做细做实建档立卡工作,对所有低收入农户名单、帮扶责任人在村组进行全面长期公示,力求将扶贫对象搞准搞实、做到公开透明。在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帮扶,提高精准扶贫水平。对有劳动能力的,实施开发式扶贫,扶持发展高效种养业等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开展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帮助其增收脱贫;对确实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户,由政府兜底,纳入农村低保予以解决。      二、坚持扶贫到村到户,推动帮扶工作落地见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实行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和帮扶项目“三落实”,实现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四到”。多年来,坚持瞄准经济薄弱村、锁定低收入农户,在建档立卡基础上,向开发式扶贫对象发放帮扶联系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省对经济薄弱村组织“五方挂钩”单位挂钩帮扶,确保“三落实”和“四到”制度执行到位。今年,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新要求,对全省建档立卡的所有低收入农户进行全面“盘点”,对已经脱贫的,跟踪观察了解,“扶上马送一程”,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对尚未脱贫的,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因村因户制定方案,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确保帮扶项目和措施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明确,全省新一轮扶贫开发,147万低收入农户每户都要有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每个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入户走访1-2次,有困难随时能找到人,确保帮扶工作到村到户、一户也不遗漏,切实做到在小康建设道路上不让低收入农户落后掉队。      三、突出重点片区帮扶,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我省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黄墩湖滞洪区、石梁河库区、刘老庄地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等6个集中连片地区,涉及苏北5市14个县(市、区)的59个乡镇、908个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低收入人口较为集中,其中经济薄弱村有340个,低收入农户10.6万户、58万人,是全省发展的一块“短板”。为突出重点、聚焦关键,2013年省委、省政府将六个片区作为新一轮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实行整体帮扶、连片开发,实施关键工程项目,着力破解交通、水利等发展瓶颈制约,从根本上改变片区落后面貌。这是我省扶贫开发方式的又一重大创新。为加大片区帮扶力度,在已有扶持政策基础上,研究确定了三项新政策,省财政对6个重点片区关键工程安排项目资金6亿元,片区340个经济薄弱村每村补助60万元,扶贫开发重点县低收入人口脱贫奖补资金标准从每人1200元提高到1500元,共安排专项资金8.89亿元。省委、省政府明确省四套班子办公厅和省级综合部门担任省级帮扶牵头部门,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帮助6个重点片区制定帮扶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据统计,“十二五”期间6个重点片区计划安排帮扶项目1269个,其中2013年实施项目386个,投入资金115.3亿元;2014年计划实施项目795个,投入资金238.5亿元。      四、深化“五方挂钩”机制,凝聚帮扶工作合力。为引导各方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集聚,我省实行省级机关部门、部省属企业、苏南市县、高校院所与苏北经济薄弱县“五方挂钩”帮扶,这项制度已实践了20多年,成为我省社会扶贫工作的重要品牌,产生了良好反响。对“五方挂钩”帮扶单位,省委、省政府明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投入不少于20万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不少于10万元;省属国有控股企业不少于100万元,中央企业参照执行;苏南挂钩县(市、区)要将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对落实情况年中、年底各通报一次。2013年,省“五方挂钩”单位投入帮扶资金21.6亿元。今年1-8月,已投入帮扶资金7亿元,后方单位到扶贫点现场办公1608人次,其中厅局级领导550人次。对苏北经济薄弱村,建立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五个一”帮扶机制。连续组建19届省委工作队,累计派出5300多名党员干部到苏北12个重点县开展驻点帮扶工作。引导苏南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先进村与苏北经济薄弱村进行结对帮扶,要求苏北22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挂钩帮扶当地经济最薄弱的村,拓展帮扶内容。通过实施“五方挂钩”帮扶,有效调动了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快了经济薄弱地区脱贫奔小康进程,而且培养锻炼了一大批干部,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多年来,我省坚持把扶贫开发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2-201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6.7亿元用于新一轮扶贫开发,其中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26.68亿元,按照236万开发式扶贫人口测算,“十二五”期间每人可获得扶持资金1130元;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2亿元,贫困村互助资金240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8亿元。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实行“上不封顶”,省财政予以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贷多少补多少,这是我省一项重要的帮扶政策。2008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85亿元,受益农户164万户,其中2013年发放44.8亿元,受益农户 39.2万户,贷款回收率高达99%,比社会的项目挥手率要高,说明低收入农户是非常讲信用的。不仅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农户资金短缺困难,而且为破解农业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到户,改“漫灌”为“滴灌”,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将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铸造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帮扶对象。      六、注重区域发展和扶贫开发良性互动,加快苏北全面小康进程。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将扶贫开发作为建设全面小康、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任务,放在全省大局中统筹谋划、全面推进。201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苏北发展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立苏北地区到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将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全面脱贫列为核心指标。为全力支持苏北全面小康建设,2013年组织实施脱贫奔小康重点片区帮扶、黄河故道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心镇建设、苏北铁路建设、城乡供水与污水处理、科技与人才支撑等六项关键工程,计划总投资160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近158亿元。同时,继续加快产业、人才、项目和财政向苏北转移,推进南北共建园区建设,今年1-9月苏北地区新开工500万元以上产业转移项目1591个、总投资2809亿元,南北共建园区总数达37个,有力促进了苏北经济发展,有效带动了扶贫开发。苏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8%,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9和3.4个百分点。      江苏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实现“两个率先”,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尽管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扶贫开发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平衡性仍较突出。虽然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得到解决,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但离生活富裕、全面小康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农户因病、因残、因灾等原因可能重新返贫,或者产生新的贫困现象,还是比较脆弱的。虽然经济薄弱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目前,江苏省扶贫开发工作到了一个新阶段,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中央反复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一个重大的战略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反复强调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关乎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号召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这对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我省扶贫开发已经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新阶段。消除相对贫困,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是一项长期任务,将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推进“两个率先”、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举措,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紧紧围绕新一轮扶贫开发目标,落实精准扶贫和整体帮扶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到2015年各项脱贫任务圆满完成,为苏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重要基础。二是探索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加快扶贫开发地方立法进程,将我省扶贫开发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将扶贫开发行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前不久,省人大专门审议了《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将尽快颁布实施。同时做好扶贫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衔接工作,现在的标准是完全衔接的,刚刚讲了有大概将近四分之一的人进低保,最低接近300元,2015年将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335元、全年4000元。以后,根据实际情况,扶贫开发标准与低保标准可以有所差别,一般而言扶贫开发标准要略高一些。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要发扬中华民族的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同时要制定有关的政策,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参加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挖掘社会资源潜力,真正做到汇全省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把我省扶贫开发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以上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社会扶贫也是人人有责,我们热情期盼新闻界有关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江苏扶贫开发工作,真正能做到多宣传多报道多鼓励,同时也欢迎多监督多批评,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主持人:谢谢杨秘书长。下面,我们请省扶贫办副主任朱子华先生发布新闻。     朱子华: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就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村企挂钩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作简要介绍。     这个《指导意见》,是省委、省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推动社会扶贫的新要求,以及我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举措方案制定的。     对开展村企挂钩、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中央作出了部署、强化了要求。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每5年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表彰。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共同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提出,要不断开辟合作领域和平台,创新工作载体和方式,推动形成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新高潮。今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等15个部委印发《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强调民营企业是社会扶贫的重要力量,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扶贫开发。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捐资助贫、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参加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工作。在我省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村企挂钩、推进社会扶贫工作,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全局意义,对于企业扶贫济困、回报社会、提升形象具有社会意义,对于拓展企业发展领域、寻找合作伙伴也具有经济意义。     对开展村企挂钩、推进社会扶贫工作,我省作出了探索。2006年,我省在“五方挂钩”基础上,开始对省定经济薄弱村采取“五个一”到村帮扶工作机制,其中的工商企业帮扶内涵有所扩大,由以往的国有大型企业扩大到全社会各类工商企业,组织方式由省级层面延伸到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实施。全省有1116家工商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实现了对接,主体是国有企业,也有不少民营企业。当前,创新机制、建立平台,有效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村企挂钩、更大力度推进社会扶贫工作,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更多发挥市场力量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     对开展村企挂钩、推进社会扶贫工作,民营企业有实施的能力、有承担的愿望。截至2013年底,全省工商部门注册私营企业户数累计达145.1万户,比上年底增加13.8万户,位居全国第二位;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4.8万亿元,比上年底增长12.4%,继续位列全国第一。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6.8%。民营经济上缴税金5489.7亿元,占全省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总额的57.1%。很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都有回报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愿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村企挂钩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是,引导组织民营企业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利用民企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帮助经济薄弱村开发优势资源,培育主导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强村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形成帮扶合力。《指导意见》明确的帮扶对象,是省市县确定的经济薄弱村。因此村企挂钩帮扶的对象,不再限于苏北的1533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政府引导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组织、发动、服务工作,省经信委、工商联、扶贫办通过联席会议、专项活动等,做好协调工作,省、市委驻县(市、区)帮扶工作队做好所在县(市、区)的有关联络工作。企业参与是指,全省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受到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所在的企业参与帮扶经济薄弱村。市、县(市、区)区域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就近实行村企挂钩。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发挥村企挂钩双方各自优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制定可行的结对帮扶方案,努力实现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和企业发展“多赢”格局。主要途径:一是合作开发。帮助经济薄弱村利用本地资源,引进投资商、建设资金、合作伙伴,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由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品牌、管理等,经济薄弱村提供土地、劳动力,低收入农户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共同开发高效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及农业旅游等项目,积极探索生产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模式。二是建设基地。在经济薄弱村通过产业转移、来料加工、定牌生产等形式,建立配套产品加工基地;通过合同定购、下乡采购、设点直销等形式,建立农副产品供应基地;通过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结对,帮助农副产品直接进入大型超市,进入大中型城市。三是促进就业。帮助经济薄弱村培训劳动力,引导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力供求合作关系,增加就业岗位。四是公益捐助。发动民营企业广泛参与经济薄弱村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村组道路、村庄河塘整治、桥梁涵闸、小学校舍等公共事业建设。五是扶贫济困。引导民营企业把经济薄弱村作为党建基地,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及慈善事业,通过职工自愿捐款捐物等形式,对低收入农户进行生活救助、大病救助、贫困学生资助等。     第三,通过政策激励、表彰先进,鼓励承担社会责任。在尊重民营企业自主权、不搞行政干预的基础上,落实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履行帮扶责任。一是享受税费减免。企业为实施帮扶项目捐赠的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投资兴办中小企业,享受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给予金融优惠。对到经济薄弱村发展产业、建设基地、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电费综合补贴,按规定享受涉农贷款相关优惠政策,并免费培训到企业就业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三是优先立项支持。对在村企挂钩中贡献突出的企业,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扶持项目,优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四是实行表彰奖励。省里每两年表彰一批先进民营企业和个人。对投资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捐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各类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谢谢朱主任。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记者:你好,我是扬子晚报的记者,老百姓会把低保事业看作民生的事业,我省目前农村低保现状是怎么样,低保金如何发放,以及下一步民政部门还将如何推进扶贫工作?     章大李:刚才省政府杨秘书长和朱主任都对扶贫救助的问题做了一个全面的介绍,作为民政部门开展扶贫工作,主要是建立扶贫制度,对低收入者和无收入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底线保障民生,江苏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级机关各个部门都在开展扶贫工作,我们参加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定点扶贫工作,还参与整个扶贫大救助、扶贫大开发的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是扶贫工作的重要途径,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无经济收入者或者是低收入户,解决他们的困难,还包括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等内容。   江苏开展救助比较早,1996年就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农村是2005年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十多年不懈努力,目前已经有39个县(市、区)实现了标准一体化,全面实现城乡低保金发放,发放工作由民政来进行核查,由财政部门来进行审核,由金融部门来负责发放,所以叫社会发放,不需要经过人工发放。2013年以来,中央和省在农村低保灾害救助方面共下拨资金41亿元。低保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依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我省城市和农村每年经济增长速度比较快,要求按照各地要每年高于20%就是在当年人均收入的20%以上的标准来制定低保发放标准。目前我省要求是2015年低收入户要达到4000元的标准,刚才杨秘书长讲了,我们省扶贫标准是高于全国平均标准2000多元,就是自加压力提高标准,过去标准是2000多元,目前全省还有一百多万贫困人口需要采用低保补助办法,保证他们在2015年能够实现贫困。     我们民政部门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投入,实现金融化救助,确保按时完成2015年达标任务,保证省委省政府脱贫重大攻坚落到实处,谢谢。     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了解一下《指导意见》,我感觉可操作性意见少一点,是否具体介绍一下想法和最大的亮点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我们国家也在探讨扶持政策的机制,不知道咱们省里有什么机制,下一步怎么安排。     杨根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是社会倡导性工作。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自身也有这方面的需求与动力,如何发挥政府的主导政府的组织和协调和倡议,就要制定有关的鼓励政策。我们评选有关的先进,慈善事业做得好的,扶贫帮扶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表彰。我们想主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的服务和倡导,来推动民营企业跟这些经营薄弱的地区建立挂钩帮扶的机制,有的帮扶也是双赢,比如说民营企业需要劳动力,经济薄弱村有低收入劳动力。   刚刚讲了低保家庭标准,省与省之间,县与县之间差异很大,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人的收入低于这个水平可以个人申请,但是有一些地方细则不是太细,这些方面在审核中严格管理,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你的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就进入了动态的管理方式,应该退出的要退出。我国的老龄人口以家庭养老为主,低保以家庭收入为主,家庭里面是4个人,有一个小孩,一个人在外面打工,就是脱贫,但是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不养老人,苏北很多老人生活很困难,就靠承包地、靠政府财政发的社会养老金(江苏每月90元)生活,以家庭来算进不了低保,但是老年人的生活很困难,要全社会关心。     记者:扶贫工作每年都在做,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也很大,但是我们如何保障扶贫是真正的扶贫。     杨根平:我们要改革使用机制,由原来的大水漫灌改为滴灌。我们现在财政资金使用权全部放给县级,从江苏省水平来看,每户人家发三五千元,难度不大,但是掌握致富的能力还是很重要的,扶贫资金不能简单发给他,要扶持他做项目。有一些地方把扶贫资金统一进了大棚,要求大棚必须要安排低收入农户就业。还有政府投入的资金,产权必须要续到农村里,收益要量化到低收入农户。作为扶贫工作的业务部门,欢迎社会方方面面监督。扶贫资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谁要挪用贫困资金是千夫所指,要严肃处理,省里也组织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年年进行检查,真正保证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真贫,能够精确用到低收入农户的身上,真正让老百姓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记者:我是新华社的记者,我想问的是有关指导意见的问题,指导意见是最新印发的,这里面哪些是新增的还是说这只是一个国家政策的一个梳理,主要是看有没有新增的内容。     杨根平:最关键是享受税费减免,企业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我们地方能定的是挂钩企业,让民营企业乐善好施,扶贫济困,让它扶贫有利。有些人想通过社会帮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主要还要通过表彰引导鼓励,因为他是捐赠,主要还是要倡导,要尽社会的义务和责任,我们重点还是要精神上给的鼓励和支持。税费减免完全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     主持人: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