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我省首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22.10.2014  14:03
 

责任人终身负责

出问题一追到底

 

本报讯  省住建厅14日发布消息,我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明确建筑工程责任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建筑物上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并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质量首次落实到人,首提终身责任,业界称之为“史上最严追责”。

落实到人,指的是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都首先追究这五人责任,并且终身追责。据了解,各类建筑物使用年限并不一样,但下限是50年,也就是说,各负责人至少50年内对所建工程负有全责。即便负责人调动工作、退休,责任也要一追到底。

为确保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将建立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三大制度。10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责任人要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没有承诺书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五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执业证书号等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在内的信息档案,要在城建档案部门统一保存。

本月起至2016年8月,我省将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严查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重点检查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限期不准参加招标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将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2015年6月底前,我省将建成市场各方主体数据库,建立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相互关联的评价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等建筑过程相应环节,实现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引导企业从重资质向重信用管理转变。

倪方方

2014年10月15日《新华日报》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