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南通食品小作坊可获“合法身份”

28.09.2016  16:37

  本报讯 10月1日起,《南通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标志着该市市区400余家食品小作坊可获得“合法身份”。南通市食药监局介绍,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证管理后,将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同时,加强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频次,及时掌握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状况,加大抽检不合格小作坊行政处罚力度。 (付 奇)

                               (新华日报,2016年9月27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