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无障碍影视工程2.0版的设想

04.06.2016  04:30

          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致力于满足广大视听残障人士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他们与健全人一样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该工程启动7年来已取得巨大成绩,与此同时,其发展面临一些瓶颈与障碍。打造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2.0版,成为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未来的必然选择。

      已惠及2/3以上省份视听残障人士

      我国有8502万残疾人,占人口总量的6.34%。其中视力残疾1700万人,听力残疾2054万人。这是一个数量庞大、特别需要扶助的弱势群体。视听感官机能的缺失使得残障人士在信息获取和信息交流等方面存在障碍,无法正常欣赏音像作品,形成一个文化空缺。

      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致力于满足广大视听残障人士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他们突破障碍,与健全人一样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是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作为一项助残公益项目,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自2009年4月创立至今,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出版基金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盲文出版社、上海音像出版社等有关各方的不懈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在内容制作方面,已经累计完成无障碍影片100余部,并推出《中国无障碍电影制作过程标准》《中国无障碍电影审验及质检标准》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提升产量、提高质量形成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在宣传推广方面,中国的无障碍电影已经走进全国各大公共图书馆、特教学校、地方残联及其相关业务单位,并且通过农家书屋等平台深入乡村和社区,受到欢迎和好评。迄今为止,项目工程已惠及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新疆、宁夏等全国2/3以上省(区、市)的视听残障人士,为我国残疾人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大障碍亟待突破

      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中国无障碍影视仍有四大障碍亟待突破:

      一是内容版权问题。目前,无障碍影视内容的制作,主要是在原有影视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视听残障人士需求增加剧情旁白、字幕和手语,制作成专门的DVD音像制品。由于不是独立的文化产品,其生产与传播必须获得原版权方的授权许可,不仅成本高昂,而且严重限制了内容制作的选择面。

      二是传播渠道问题。目前,无障碍影视内容的传播渠道还较为单一和传统,其载体主要是DVD,其方式主要是在社区文化中心或其他特定场所组织残疾人集中欣赏。这样的传播渠道,不仅严重局限了无障碍影视工程可能覆盖的人群数量,也难以真正满足视听残障人士像正常人一样享受文化生活的需求。

      三是资源整合问题。虽然目前无障碍影视内容的制作能力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与视听残障人士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中国影视文化产品数量的整体高速增长相比,仍有很大改进空间。要进一步提高内容制作效率,甚至实现无障碍版内容与普通内容的同步传播,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更要善于吸收和整合社会资源,吸引更多热心公益的相关领域专业组织和个人,共同投身到无障碍影视工程的事业中来。

      四是用户反馈问题。作为一个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服务项目,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必须始终以满足视听残障人士的需求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服务。但传统传播形式和渠道的用户反馈功能极其薄弱,目前还难以及时、有效地获取用户反馈信息,难以进行数据积累和大数据分析,更谈不上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水平。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借力信息技术发展,走互联网化的发展道路,打造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2.0版,是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未来的必然选择。网络平台所具有高效传播、自由选择、资源整合、实时反馈等独特优势,无疑正是帮助我们突破瓶颈,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级的“特效药”。

      探“互联网+公共服务”新路

      设想中的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2.0版,将按照“互联网+公共服务”的路径,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最新的信息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对原有建设内容及成果进行改造、升级、扩展,逐步构建起以集约化智能系统为核心的,面向广大视听残障人士的影视内容网络化公共服务平台,从而使这一国家工程内容更丰富、渠道更广泛、数据更开放、服务更优质,真正符合“互联网+”时代对公共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为满足广大视听残障人士的艺术文化需求作出更大贡献。

      具体来说,经过转型升级的中国无障碍影视工程2.0版,应该具备以下四大特征:

      一是内容制作智能化、社会化。建设专业的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制作系统。网络化的制作—分发一体化平台能够实现对脚本生产、配音录制、配音校正、内容审核、内容合成等各个内容制作环节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可有效提高制作效率,缩短制作周期。

      通过这一系统制作完成的节目,将应用实时声画同步匹配技术,通过音频特征提取、时间码提取等技术手段,使得解说、手语等辅助信息完全与原版音视频内容剥离开来,具备独特的媒介与播放方法,成为一种版权完全归属其制作方所有的独立的文化产品,不再需要原内容版权方的授权许可,从而有效规避在终端播放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扫除无障碍影视发展的版权难点。

      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争取形成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制作的国家标准、规范流程及网络开放平台,在组建或引进专业内容制作团队进行合作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吸引更多公益组织或有志之士积极参与到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制作过程中来,实现内外资源的高效整合。

      二是存储分发云端化、高效化。建设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存储分发系统,充分利用国内丰富的互联网存储资源,将所有已经制作完成的节目以数据形式存储于云端。

      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基于云存储技术的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中央片库,以及基于CDN技术的内容分发网络,从而实现对数字内容导入、数字内容管理、接入设备认证、数字内容分发、终端放映监控等功能的集约化控制和智能化运行。

      三是播放终端多样化、便捷化。针对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及其存储分发系统,研发适用于影院、社区、农村院线、家庭等不同播放环境的终端播放设备及其配套软件。

      播放设备一旦启动并通过中央片库的设备认证,将能够对普通影视节目的音频、视频特征进行自动检索,并自动匹配和播放与之相应的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

      通过网络技术将这些设备部署至影院、社区影吧、家庭等场所,建立起一张广泛覆盖的数字化无障碍影视内容接收和播放网络,大大拓宽无障碍电影的传播渠道。理论上,只要是互联网能够到达的地方,都可应用该项目为视听残障人士提供服务,未来发展具有无限潜力。

      四是用户反馈实时化、数据化。每一台实时声画同步匹配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播放影片数量、服务次数、服务人数都能够通过互联网实时回传至中央数据库。未来可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门服务于视听残障人士的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系统。

      简而言之,无障碍影视工程2.0版的终极目标,是使视听残障人士在影院、社区、家庭等各种环境下,能够不受歧视且互不干扰地与正常人一起同步享受影视产品带来的娱乐体验。  (马波)

      (作者系中国盲文出版社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