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民主立法让群众享受更多“法治红利”

28.12.2014  01:25

  中国江苏网12月27日讯 百姓参与立法让市人大尝到了“甜头”。11月1日,全国首部城市照明地方法规——《无锡市城市照明条例》实施“满月”,居住区路灯电费由政府埋单被写入法规,这一条款引来百姓纷纷点赞。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钱群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城市照明条例的制定过程正是我市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首次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征集民意200多条

  城市照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如何立出人民群众需要的、满意的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人说,走群众路线,把立法的大门打开,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广纳民意,今年我市开展了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这是我市自1986年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次。

  城市照明条例草案一审后,除了照旧在“无锡人大”网站上公布草案全文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外,我市还首次通过短信平台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先后召开3个不同层面的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了基层组织、一线管理者、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和市民代表等60多人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便将立法中各种可能情况尽量考虑周全,做到前期充分论证。

  钱群说,城市照明条例征求意见途径之多样、参与对象之广泛在无锡地方立法史上前所未有,大大激发了市民参与热情,共征集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0多条。

   尊重民意,采纳与否均有反馈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士表示,立法征求民意,不仅要“”,更重要的是“”,否则就流于形式主义,征求再多的意见也是走过场。

  “征集的每一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都会进行梳理、研究,不论采纳与否,相关情况和理由均通过当场答复、书面回复、网上公布等方式予以反馈。”钱群说,民意采纳情况还需向常委会报告,这充分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

  在征求意见时,市人大代表赵磊等人提出了“小区路灯电费谁来出”的问题,引起了市人大的关注。为了回应民生期盼,《条例》明确规定,市区住宅区道路照明将纳入全市公共照明体系统一管理,也就是说,主城区居住区约3万盏路灯每年近千万元的电费和维护费由政府埋单,惠及百姓。

  “百姓意见被写进地方法规,群众得到了更多法治保障。”市民巡访团团长朱寿康很高兴,照明条例采纳了他提出的景观照明中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意见,条例对此明确要求景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光污染控制要求”,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为了保证立法过程中有充足的时间征集民意、采纳民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延长“立法链条”,实行了隔次审议法规制度,以提高法规审议质量。

   首批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更“接地气

  相关人士介绍,以前,市人大每制定一部法规草案,都会在报纸、人大官网上全文刊登,向市民征求意见。但几十部地方法规中,除了烟花爆竹、地铁等条例,百姓主动提意见,其它条例收到的反馈意见寥寥无几,立法征求意见“悬空”。

  “立法工作‘接地气’并不那么容易。”钱群坦言,客观上,地方法规许多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制度设计,有些“高大上”,法规行文是严肃的官方语言,普通老百姓有些“看不懂”,敬而远之。

  开门立法让老百姓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参与热情如何持续?为破解这一难题,今年市人大制定出台了推进民主立法工作的规定和开展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介绍,立法联系点制度是无锡人大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将立法“触角”延伸到了基层一线,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让立法机关的同志更多地深入到群众中去,确保地方立法更接无锡地气。

  今年8月,全市首批18个立法联系点启动。今后,我市9个基层镇(街道)、3个行业协会、2个律师事务所和4家企业可组织基层群众提出相关立法意见,地方立法将能倾听到更多基层声音。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