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检察机关加强环保检察呵护绿水青山

03.12.2017  09:43

  江阴废机油泄漏案、宜兴善卷洞固体废物倾倒案、惠山非法处置危险废油墨桶案……近年来,一桩桩污染环境案让人为“太湖明珠”的未来担心。对此,江苏无锡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民意焦点,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诉前检察建议成环保推动力

  今年4月,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整理不久前走访社区的照片时,发现两张照片画面中山体裸露,周围搭建着简易房屋,堆放大量废品。照片引起了该院民行科科长彭德文的注意。他记得拍摄地点山体应为绿地,什么时候成了垃圾堆放点?

  带着疑问,彭德文多次赴辖区胡埭镇调查,得知该土地所有权人为某村集体,堆放废品的2000余平方米土地为农用地,而使用人并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该院立即向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查处违法行为。该局立即派人勘查现场,随后对违规建筑予以取缔,并全部覆土恢复原状。

  近年来,无锡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截至目前,无锡检察机关先后向国土、农林、环保等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9件。

   两级检察机关联动为环保打开新思路

  无锡检察机关干警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中,发现事故现场处理不规范导致案发现场遭破坏、土壤修复费用无法鉴定、大量损失难以计算和挽回等情形。该市检察机关意识到提升相关单位危废事故专业处置能力,避免事故污染面扩大是当务之急。对此,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内外联动,打通部门壁垒,积极与相关部门定期沟通交流,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会签《关于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针对辖区水网密集、水污染案件频发等特点,建立污染水域案件移送和联动查处机制、水域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及案件双向咨询制度等,为保护水域安全划下“警戒线”。

  同时,江阴、宜兴、锡山区、滨湖区等基层检察院先后成立了专门的生态环保检察室,组建专门办案小组,办理涉及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类案件。今年5月,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环保检察室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了倪某、金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线索,了解情况后,该院干警多次勘察案发的太湖水域,并核实证据材料。经查明,二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对太湖渔业生态资源造成破坏。11月17日,该院对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追究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责外,还要求二人共同承担修复生态受损的赔偿责任。

   立体化”监督让环境保护更深入

  为使环境保护更加深入,无锡检察机关注重延伸办案效果,使环保检察监督走向“立体化”。

  针对影响耕地安全的破坏生态行为,无锡检察机关开展保护耕地公益调查活动,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及非法占用、破坏、污染、抛荒耕地等现象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公益调查报告,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今年7月,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辖区内140余亩国家级公益林旁未按规定竖立公益林标志牌,遂向农林部门提出建议,督促其及时整改,随后,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对公益林进行整改,目前公益林旁已经竖立了5块标志牌。

  同时,该市检察机关以案件监督促进专项整治。2015年底,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3起生产拉链的企业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发现环保部门存在监管漏洞,遂督促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并在辖区开展了针对该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该院还定期对环保部门处理的环保案件进行审查,对于涉嫌犯罪但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督促移交;对案件移交后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的,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监督案件线索,派专人负责,跟进监督,以监督促专项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打击力度,全面推进环保公益诉讼,加强环境保护‘两法衔接’机制与检察监督,为无锡的青山绿水筑起坚固屏障。”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波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