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粮油从购到销将有新法可依

16.03.2015  20:06

近日,在国务院对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出台了首个专门文件——要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之际,无锡市加快制定《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草案)》,目前已经市人大初步通过,这标志着无锡粮油从购、储、运到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将有新法可依。新的《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将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保证储备粮源的稳定。无锡市约60%的粮食要从东北、苏北地区采购。目前多为意向性粮食购销合作关系,一旦市场波动很大,就难以确保买到足够的粮食。新法明确,市、县级市、区要稳定粮食生产规模,保障自给水平。对本地粮源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购粮价不低于市场价,以进一步掌握本地粮源。无锡市还将建立域外粮源基地,对基地给予适当财政补助,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粮油经营者和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在粮油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应当履行不低于最低库存量的义务,反之则应履行不高于最高库存量的义务,以保障市场价格稳定。新法明确,各级政府要把粮食流通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提高对粮油流通产业的投入,加强对粮油仓储、加工、运输等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二是加强粮油污染监控,制定被污染粮油处置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粮食缺口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粮食流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无锡市去年稻麦播种面积为153万亩,全年粮食消费总量约200万吨,粮食自给率仅约40%。油料作物种植面积为6万多亩,全年食用油消费总量约12万吨,油脂自给率仅约2.5%。本市现有粮食批发市场4家,有两个市场相距仅二三公里,有的市场仅有数十户粮油企业,规模过小。市场过多,不仅物流成本高、与城市总体规划不协调,还给粮食质量检测和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粮油质量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新法明确,将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全市市场规划,推进市场资源整合,对粮油污染将加强监控,粮食部门要会同农业、环保等部门制定相关处置办法,对区域性粮油污染要及时采取强制性检验、警示公告、干预性收购、分类储存、定向处置等措施,以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三是违反法律追责,违法成本大幅提升。针对粮油市场主体多、准入门槛低,超标粮食易混入、市场经营者索证索票不齐全等情况,新法规定,要将粮油经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执行国家粮油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且逾期不改的,最高处罚限额由以前的3万元提高至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