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跟踪督查制

28.12.2015  10:17

  针对全市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仍有尚未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近日,无锡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这些单位发出《关于规范建立市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制度的函》,《建议函》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年内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并建立相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机制。

 

目前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采用成立法律顾问团、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自主选聘、组织推荐等形式,公开选聘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截止8月底,全市113家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有76家聘请了法律顾问,有20多家单位(部门)新聘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67%。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中,通过法律顾问处理纠纷调解和信访案件431件,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47件。(无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