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局首开罚单暂停媒体广告发布业务

06.06.2017  21:51


  近日,无锡市工商局对该市某报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行为,除给予没收广告费用和罚款行政处罚外,还首度处以暂停广告发布业务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报社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三个月期间,共发布17个品种的商品和服务的违法广告,广告类别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收藏品、普通商品及服务等方面,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严重扰乱该市广告市场经营秩序。对此,无锡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除没收广告费用和罚款外,依法暂停其一定时间内广告发布业务。这也是新《广告法》实施以来,无锡市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首次对广告发布者给予暂停广告发布业务的行政处罚。
  此外,根据《江苏省大众传播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无锡局已将全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从事广告活动的行为纳入广告信用评价体系,评价等级将作为平安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