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局推行登记注册信用承诺制度

17.08.2016  00:34


  为强化申请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无锡市工商局推行登记注册信用承诺制度。一方面,该局在先照后证改革中做好需要后置审批的事项和部门的告知工作,要求申请人承诺在未获得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在放宽住所登记中,要求申请人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做出承诺;在简易注销中,要求申请人对清算情况等做出承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大对信用约束的运用。配合法院系统实施失信人员黑名单管理,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不得成为新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代理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代理人员实施市场禁入;监管部门对涉及失信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查无下落的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