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两名处级干部因受贿被公诉

04.11.2015  19:50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11月4日通报,经过前期调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分别对涉嫌受贿犯罪的两名处级干部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中,新沂市委原副书记、无锡——新沂工业园党工委原书记兼管委会主任钟晓栋(副处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犯罪一案,于11月3日被公诉。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钟晓栋利用其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无锡——新沂工业园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此外,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汪春(副处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于11月2日被公诉。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汪春利用担任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于英杰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