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应享受“献血假”

25.01.2016  12:15

  新华报业网讯 在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会上,一项关于修订我省献血条例的提案,引起了委员们的关注。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副院长袁晓虹建议尽快重新修订《江苏省献血条例》,进一步调动大众献血积极性:首先应当更改献血标准,放宽献血者年龄,从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缩短捐献成分血的间隔时间,从原先四周缩短为二周。

  其次,立法规定献血者献血可以享有一天献血假,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主要是让公民有时间去参加无偿献血)。

  第三,献血者凭献血证可在江苏省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公园。

  第四,健康、适龄的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应献血一次。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韩飞

原标题: 无偿献血者应享受“献血假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