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家单位入围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单位

10.11.2017  10:35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布了第三批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单位,我省连云港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和苏州金鸡湖大酒店两家单位名列其中。

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是国家旅游局和质检总局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单位每3年遴选一次。本次是第三届,全国共有29家旅游企事业单位入围。

列入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单位的标准高,要求严。申报单位的市场占有率或经济效益应居全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且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单位在本行业要具有一定影响力,做出服务质量承诺,公开企业服务标准,而且公开的标准不能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还得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试点单位要填写《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单位任务书》,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持续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针对服务对象需求,优化服务质量相关设施、服务流程与条件环境等。要继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增强品牌意识,开展品牌培育和品牌价值测算工作,试点前后品牌强度和品牌价值同比增长10%以上。要提高服务创新能力,倡导创新理念和文化,建立健全激励创新的政策或制度,推动服务创新,提供市场定位明确、性价比高、优质高效的旅游服务产品,改善服务体验。要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加标准化试点工作,采用行业领先标准,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标杆培育试点单位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应有标准可依,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要增强企业质量素质,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营造良好的员工发展环境,打造学习型组织。制定质量提升计划,积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要认真完成试点任务,报送提升报告。

两家单位被确定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培育试点单位,必将带动更多旅游企事业单位强化管理能力,助推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持续有效提升,为游客带来更加美好的旅游体验。

            (质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