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公示

28.03.2016  11:42

  根据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旅办〔2016〕34号)及《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地上报的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安排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项目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或省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法:

  省财政厅: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210024)

  联系电话:025-83633113

  省旅游局: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21332  83421672  83421335

  附件:1. 2016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景区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公示清单

                2. 2016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旅游及新业态(含旅游商品)项目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