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印发《方案》 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08.06.2017  10:46

  6月2日,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以及最高检通知精神,江苏省检察院印发了《省检察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就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联系检察队伍工作实际明确“”的内容,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大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要把握学习方法,领导干部要落实《年度省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内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专题学习交流。省院机关以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切实落实《年度省院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安排意见》。为丰富学习教育载体,今年内,机关将组织3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3次专题党课,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依托“检务通”,开展学习教育,把单向教培与双向互动结合起来、线下教育与线上交流结合起来,增强感染力吸引力。

  《方案》明确,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联系司法体制改革实际深化“”的内涵。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党员突出“五查五改”,党组突出“四查四改”,党支部突出“三查三改”,切实整改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坚持以知促行,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奉行检察职业精神,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要强调把合格党员要求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上,指引广大党员干警努力工作,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特别是司法责任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管理,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无缝隙;同时,按期组织换届,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今年8月份,为突出“一岗双责”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举行一次党支部书记培训。

  据悉,下一步,党组将深入到各党支部,严格督促检查。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做法和成效,确保“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取得实效。  (特约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疏银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