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分层分类评价 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05.01.2017  01:30

  省人社厅近日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全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在谋划职称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上又取得重要进展。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通过2-3年的努力,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的综合管理政策体系、分类科学的评价体系、布局合理的评审网络体系、缜密高效的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为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人社系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方面。改革总体布局将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突出聚力服务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服务“两聚一高”新江苏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强化鲜明评价导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从业行为等评价考核。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和不同层次人人特点的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

  改革方案提出:围绕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的综合管理政策体系,重点以创新突破、依法规范为目标,综合施策,破解体制机制改革难题,逐步形成科学完备的职称政策体系,使职称管理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围绕建立健全分类科学的评价体系,重点创新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适应行业发展要求,注重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新兴产业创新型人才的评价,注重对爱岗敬业、扎根基层、服务一线人才的评价,分类细化体现科技、工程、教育、卫生等行业特色、专业特点的评价标准。围绕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的评审网络体系,重点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按照理顺评审渠道、精简重叠机构、提高评审质量、科学动态管理的原则,合理界定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围绕建立健全缜密高效的监管体系,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行政审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重点发挥政府监管作用、单位(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等三个方面的作用。













稿件来源: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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