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 接受道德失范行为社会投诉举报

23.12.2015  20:35

  新华报业网讯12月23日下午,江苏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南京成立,成立大会选举产生27名委员,并通过了《江苏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

  江苏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是全省新闻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构,接受省委宣传部的领导,在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27名委员来自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和新闻单位、新闻院校,更多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涉及到民生和社会热点较多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新闻界成员与其他方面成员比例约为1比3。委员任期五年。

  新闻道德委员会有哪些职责?章程规定了六项内容: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社会满意度测评,推出新闻职业道德模范,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道德及有关新闻工作的法律法规等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对新闻道德方面的倾向性问题进行调研,实施动态监测,提出风险预警;对建立健全新闻法制、规范职业行为提出建设性意见。

  江苏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委员周跃敏对此作了解读。“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这是《章程》规定的新闻道德委员会的第一个职责,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江苏新闻道德委员会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25-58682820;传真:025-586828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对于广大读者、社会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委员会将按照章程规定,快速反应,及时查处。

  新闻评议是西方新闻界比较成熟的一种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机制,在我国才刚刚开始。侵权新闻,剽窃新闻,新闻暴力,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非法、不良广告,“三俗”广播电视娱乐节目,等等,侵蚀新闻队伍形象,社会不能容忍,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人也不能容忍。这些道德失范行为,便是评议范围。一旦发现事实确凿、情节恶劣、影响广泛的失范行为,委员会积极开展评议,并根据具体情况,将部分典型案例的评议内容及处理意见以专报形式发放到全省新闻媒体,对特别严重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谴责,必要时直至移交司法机关,以教育警示全省新闻从业人员,最大限度地放大评议效果。

  加强正面引领也是委员会的重要职责。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新闻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征集正面典型案例,组织巡回报告活动,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新闻队伍道德素养提升。新闻评议,主要是反面典型案例。征集正面典型案例,则是要以新闻工作者自己的好故事,树立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弘扬正气,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行业氛围和从业环境。

  委员会还将组织新闻媒体社会满意度调查,开展行风测评,使道德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策划专题理论研究,推出专题研究报告和论文评奖活动,提高新闻道德建设的理论水平。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王晓映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