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议:为新闻职业规范添加“砝码”

16.02.2015  16:51

       1月29日,中国记协通报了3起虚假失实报道。此前,中国记协已针对某报《“疯子”医生》等3篇报道进行了深入核查,并召开专题评议会。专题评议会究竟评议哪些内容?对加强行业自律、新闻工作社会监督有着怎样的推动作用?《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新闻评议聚焦报道争议点

  在针对《“疯子”医生》等3篇报道的专题评议会上,中国记协邀请了有关行政部门人员、资深新闻工作者代表、新闻院校和新闻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司法和卫生领域的代表等14人,作为社会代表参加评议;同时,评议会给予当事双方充分的发言机会,接受社会评议代表的质询。经过6个多小时的评议,评议会最终认定“该系列报道采访不深入,严重失实”。

  “在当前医患纠纷多、矛盾尖锐的情况下,组织专题评议会有利于厘清事实,能够对渲染炒作医患矛盾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引导。”在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看来,此次专题评议,对遏制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等违规违纪问题,完善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此次评议也得到了很多网友的肯定,网友“枫从心情”说:“评议会应该成为一项制度,今后遇到类似有争议的报道,除了上法庭之外,能有另一种途径。”

  各地广泛开展典型案例评议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新闻行业自律刻不容缓。新闻道德委员会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

  目前,全国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的省(区、市)已达19个,各试点省(区、市)边实践边总结,已初步形成了案例评议、查处通报等相关制度,在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比如,在新闻评议方面,2013年8月,山东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首次新闻评议会,将“当街殴打老人”报道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2014年,广东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先后两次对省内广电媒体民生类节目进行书面评议,重点对节目中存在的低俗化倾向、炒作恶性案件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2015年1月,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针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所涉及的新闻职业道德问题进行专题评议,重点对媒体立场、社会责任、价值取向、职业道德等问题开展评议。

  此外,各试点省(区、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查处通报了一批严重违纪违规、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在引领行风、推动新闻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注重信息联通、工作联接、案件联办等“三联”工作,关注新形势下新闻道德失范的新动态。截至2014年年底,该委员会核查举报投诉29件,通报10件。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建立了管理工作台账,实行一事一办一销号,给举报者以满意答复。目前,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例38起,办结28起。

  引入正面评议发挥引领作用

  新闻评议会究竟评议什么?对于这个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各省(区、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开展的评议会来看,专题评议一般围绕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进行,主要包括导向错误或出现偏差的案例;新闻媒体或新闻从业人员严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例;对举报核查结果争议较大的案例。

  如今,新闻评议会已经运行近两年。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举报投诉案件评议处分条例》,强调评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并准备将新媒体纳入今后评议工作范围;山东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拟对评议结果进行定性定级,区分情况予以处理,并注意对模范履行新闻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开展正面评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闻道德委员会是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闻战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记协将进一步加强新闻评议和查处通报,加强新闻行业自律的制度化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