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年起严格实施新规定 主城区常年禁放烟花爆竹

28.11.2014  12:46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消息,《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南京主城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规定》要求,南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以及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为常年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禁放区域由所在区政府确定并公布。

  南京各区政府将组织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对该市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花圈店、原烟花爆竹经营户以及平时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限期上交违规烟花爆竹。 (鹿琳)

编辑: 廉昕朦、王瑶